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,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、平安银行、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“筑梦奖学金”,根据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预通知》精神,现开展我校2023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,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尊重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;
5、家庭经济困难(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),生活简朴;
6、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(在校期间任一年);
7、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(二)学习年限
本专科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;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(含第2年)以上。
(三)学习成绩
学习成绩优良,原则上不挂科。
(四)评选范围
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(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)确定,并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。
二、奖学金标准
4000元/生·年。
三、评选名额
各学院评选名额见附件1。
四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本人申请
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(二)学院评审
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,受理学生申请材料,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,确定名单,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(三)规范报送材料
1、填写要求
《筑梦奖学金申请表》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
2、报送材料
(1)《筑梦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,纸质材料一式一份);
(2)《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》(附件3,需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,纸质材料一式一份);
2.报送时间
各学院于11月14日前,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学院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,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,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,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。
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11月6日
附件:
1.2023年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
2.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
3.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
附件1:2023年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
附件2: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.doc
附件3: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.xls
附件1:附件3: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.xls (20.50k)
[下载] 附件2:附件2: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.doc (24.50k)
[下载] 附件3:附件1:2023年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 (11.06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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